2023-05-29 17:48:18coolanews

台南學甲八十八槍案開庭孔祥志獨扛全責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學甲八十八槍槍擊案,台南地院五月二十九日首次召開準備程序庭,首先傳喚槍手孔祥志及共犯李奇漢,就相關犯行之證據調查及釐清爭點,就檢方起訴之犯行,孔祥志坦承犯情,並表示都是他一人所為,而李奇漢則矢口否認犯行。

針對檢方起訴之涉犯罪行,孔祥志當庭坦承並堅決地說全是他一人所為,疑似是要一人扛全責。而李奇漢全部否認檢方起訴指控之所有犯行。

法官指出,庭訊對學甲八十八槍槍擊案之爭點是,孔祥志所持掃射郭再欽昔日的科技公司及市議員謝財旺服務處之衝鋒槍,與起訴書所載同案被告楊展華、謝俊誠,依指示北上向蔡金郎取回之槍枝,是否為同一把?孔祥志作案使用之機車,是否由郭建彰取得後,交由孔祥志使用犯案?孔祥志被訴開槍恐嚇、偽造車牌,行使之犯罪事實,是否與其他同案被告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

一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凌晨三時許,李奇漢於孔祥志前往郭再欽昔日的科技公司,以及市議員謝財旺服務處開槍恐嚇前,依孔祥志要求,駕車自天仁工商載至武聖夜市,孔祥志下車後,李奇漢將孔祥志遺留在車上之換裝前衣物,交由林昱成丟棄,是否就孔祥志開槍恐嚇、偽造文書等犯行,與孔祥志有犯意聯絡或行為之分擔,而為共同正犯?李奇漢丟棄孔祥志衣物之行為,是否構成刑法第一六五條之湮滅刑事證據罪?

李奇漢辯稱他是一位計程車司機,客人遺留物品在車上很常見,孔祥志下車後他為並未仔細檢查車內,所以直到林昱成哪裡才看到,即請林男拿去丟棄,他表示不知道孔祥志會去開槍,也不知道那包就是孔祥志的衣物,因此他主張不構成煙滅證據罪。李奇漢的律師也主張,孔祥志換下的舊衣物,並非是到現場開槍的犯罪有關證據,不能據以此推斷李奇漢有參與孔祥志的犯罪行為。

對於李奇漢指稱事後孔祥志拿到五十萬元報酬、孔祥志母親拿一百萬元安家費,

孔祥志的委任律師則指出,孔祥志是因對郭再欽與謝財旺二人不爽,才開槍恐嚇,另外,並沒有李奇漢所說,事後孔祥志拿到五十萬報酬,孔祥志母親拿到一百萬元安家費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