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7 17:21:40coolanews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五分局將加強取締及宣導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新法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開始施行,新購車輛須納牌管理及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否則最重可罰3600元。原經審驗合格並黏貼合格標章之車輛則應於2年內完成投保、領用及懸掛牌照,請車輛所有人儘速至監理站辦理,避免受罰。
此外,微型電動二輪車亦有新修訂法令,例如:須年滿14歲始可騎乘、不可載人、違規行為警察可以逕行舉發、部分牌照違規除依法舉發外,並當場移置保管等。酒駕或毒駕則提升罰鍰,除依法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拒測者處4800元罰鍰,車輛並當場移置保管,若酒測值超過0.25mg/l,再依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
五分局長洪頂力表示,勿任意改裝車輛及擅自調高行駛速度(25km/h),若發現車輛未經審驗合格將依規定予以沒入;本分局將持續加強宣導及執法,以維護轄區治安及用路人交通安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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