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2 14:32:05coolanews
交通新法規移工霧煞煞善警走訪宣導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從111年11月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需掛牌才能上路,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6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
對此新法規,移工及仲介公司皆表示不太了解,本分局防治組及交通組自10月起特前往轄內移工宿舍宣導,加強宣導合格掛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騎乘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移交保管;未經審驗的不合格車輛,不能領取牌照,騎乘不合格車輛上路,經查獲將直接沒入。
此外,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如擅自改裝變速裝置,將罰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合格車改變一般裝置,如改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等,也會處最高一千二百元罰鍰。
法令施行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則依照舊法規,領有合格標章即能行駛道路,但仍需在2年之內到監理機關、將既有的審驗合格標章轉換成監理機關核發的號牌。現場並以移工實際騎乘之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展示教導如何辨示合格標章,移工們皆專注聆聽,現場發問踴躍。
另近日移工涉入詐騙案件驟增,許多移工不了解臺灣法規將帳戶或證件販賣給陌生人,對此本分局提醒移工勿將個人之證件及銀行帳戶提供給陌生人,否則個人金融帳戶因涉詐欺案被凍結不僅辛苦工作所賺的錢無法使用也必須花時間跑法院出庭,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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