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猴痘個案在台南
〔記者林孟翰南市報導〕台南市出現一例猴痘確定病例,為疾管署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起將「猴痘」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以來的首起案例,個案為二十五歲男性,六月十六日自德國返台,二十日因發燒、喉嚨痛、肌肉痠痛、身體出現紅疹以及鼠蹊部淋巴腫大,二十一日至診所就醫,二十二日和醫院視訊看診後再行前往醫院進行全血、血清、咽喉擦拭液、水疱液採檢送驗,二十四日研判為猴痘確診病例,目前收治醫院治療。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猴痘」主要由齧齒動物和靈長類動物傳播給人,屬人畜共通傳染病,並證實可有效人傳人。猴痘感染後症狀包括發燒、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淋巴腺腫大(如耳週、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極度倦怠。發燒1至3天後出現皮膚病灶,通常自臉部蔓延致身體其他部位,四肢比軀幹更常見。皮膚病灶出現後會依斑疹、丘疹、水泡、膿疱階段變化,最終結痂脫落,嚴重病患疹子數目可達數千。症狀持續十四至二十一天,目前歐美流行的西非分支致死率低於一%,大多數個案可於幾週內康復。兒童及免疫功能低下者尤其容易重症,併發症包括繼發性細菌感染、肺炎、敗血症等。
市長黃偉哲呼籲民眾,避免接觸齧齒動物和靈長類動物以及生病或死亡動物,所有食物必須徹底煮熟後才能食用,若有不適應儘速就醫,請民眾小心防範。
衛生局許以霖局長提醒,為減少受感染的風險,建議民眾避免前往猴痘病毒流行地區以降低人際間傳播,此外,目前邊境逐步鬆綁管制措施,返國入境後如出現疑似症狀,應盡速就醫並告知旅遊史與接觸史。如有猴痘防疫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本局防疫專線06.2880180諮詢,相關資訊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