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8 20:54:39coolanews

酒駕新法配套措施即將上路切勿僥倖酒駕遺憾終身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有關刑法第一八五之三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五之一條修法後,相關配套措施交通部現正進行處理細則、裁罰基準表等子法修正,並提報行政院核定中,預計三月三十一日上路實施,台南市警三分局提醒民眾注意。

三分局指出這次修法重點如下:一、酒駕未肇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與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二、駕肇事者新增併科罰金。三、乘客連坐罰鍰提高至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四、酒駕再犯者由原再犯年限定義五年,現延長年限十年,另增訂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五、酒駕初犯者致人重傷或死亡可沒入車輛。六、吸毒者駕車比照酒駕辦理。七、租賃業者已盡告知酒駕處罰義務,承租車輛之駕駛人仍違規酒駕,加罰二分之一罰鍰。八、不依規定駕駛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汽車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市警三分局分局長歐祖明表示,安南區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三月十六日止,共計取締酒後駕車一四四件,較去年同期一0一件,增加四十三件,另在酒後駕車傷亡類交通事故部分,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三月十六日止計發生十件,較去年二十三件,減少十三件,且未發生重大、死亡交通事故。警方同時呼籲,本次修法不論駕車酒駕或同車乘客均加重處罰,車主及租賃車行明知行為人有飲酒仍駕車,也加重處分,酒駕再犯將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及未加裝酒精鎖違規加重處罰等,警方持續嚴加取締酒駕,並加強連結轄區餐飲業者共同宣導「指定駕駛」、「改搭計程車」、「酒後代駕服務」,以力求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確保用路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