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0 18:04:04coolanews

南檢偵辦員警盜賣個資案二人羈押二人請回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二月九日指揮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偵辦曾姓員警自一一0年八月間起,為翁姓當鋪業者查詢流當車或權利車之車籍與車行紀錄,並向翁姓業者收取賄賂約新台幣二萬五千元,檢察官訊問後認曾姓員警及翁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收賄及行賄罪嫌重大,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二名員警請回。

台南地檢署指出,本案係台南市警歸仁分局於一一0年九月間進行內部定期資安稽核時,發現該分局交通分隊曾姓員警查詢電腦系統資料異常,乃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於二月九日傳訊包括曾姓員警及翁姓業者共七名被告與證人到案,搜索善化分局等處所共計七處,檢察官訊問後除曾姓員警與翁姓業者諭知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外,其餘二名被告員警與證人均請回,全案將持續擴大追查是否尚有其他員警及業者涉案。

據了解,台南市歸仁分局一一年九月在內部稽核時,發現原歸仁警分局曾姓交通分隊員,涉嫌趁職務之便,不當查取民眾個資,違法提供民間業者使用,市警局發現後將他改調善化分局,並報請檢察官偵辦,二月九日上午南檢指揮警方前往善化分局等處搜索,並傳喚曾員及相關證人偵訊。二月九日共傳拘七人,四名被告、三名證人,四名被告中有一位翁姓業者及曾員等三名警員,搜索處所是這三名警員曾經任職及現職之分局,還有四名被告的住處,檢察官訊後將曾員及翁姓業者聲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