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6 19:02:23coolanews
欠高中同學二百多萬無法還錢竟殺死對方二審改判十五年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三十五歲男子黃韋勳,因沉迷電玩積欠李姓高中同學二百多萬元未還,一一0年三月三日雙方約好還債,黃男竟趁被害人玩手機之際、拿榔頭及水果刀敲擊及刺殺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傷重不治死亡,黃男行兇後即打電話報案自首,一審以殺人罪將他判刑十七年,經上訴台南高分院,一月二十六日上午改判十五年。
一審判決指出,死者李姓男子經營燈具製作生意,和被告黃韋勳是高中同學,黃男無固定工作、打零工維生,還迷上電玩,常向李男借錢,李男情義相挺,除把自己積蓄借給黃男、還為了同學情誼向他人、地下錢莊借款給黃男周轉,前後共借了二百多萬元給黃男,但黃男卻一直未能還錢,李男也向黃男催討還錢。
黃男還不出錢,卻向李男聲稱已約好阿姨代為還債,並約李男在一一0年三月三日下午到黃家商討還債事宜,李男依約偕二名友人前往黃宅,但請二名友人在外面等,李男獨自進入黃宅,黃男因怕無法還錢真相被李男知悉,竟利用李男玩手機疏於注意之際,持榔頭朝李男後腦猛力敲擊,李男抵抗反擊,黃男進一步從垃圾桶旁拾起一把水果刀,朝李身上猛刺至少三刀,造成李左肺刺傷大量出血、血氣胸,雖奪門而逃,仍不支倒地,送醫後傷重不治身亡。黃男行兇後向警方報案自首他殺人。
本案一審依殺人罪判處黃男十七年徒刑,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一月二十六日宣判,改判黃男十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