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1 18:35:10coolanews

張男欠繳交通罰鍰及費用三十萬三千元經查封名下土地後半繳分期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台南市北區張姓男子,二0一六年至二0一九年間因超速、無照駕駛、闖紅燈等交通違規事件分別遭裁處共五十九筆罰鍰,另欠繳公路法罰鍰等合計三十萬三千多元未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他永康區持分土地後,張男與其家屬一月十日到場先行繳納半數款項十五萬元,其餘由張男以每月五千元分期繳納方式償還。

台南分署指出,張男除欠交通違規事件分別遭裁處共五十九筆罰鍰,合計新台幣二十三萬三千四百元外,另張男欠繳二0一二、二0一三、二0一四、二0二0年度燃料費、二0一三、二0一四、二0一六、二0一八、二0二0年度公路法罰鍰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罰鍰、交通罰鍰等合計欠繳九十七筆,分別經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嘉義區監理所台南監理站、台北市警局中正第一分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三十萬三五六八元。

台南分署表示,雖曾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張男存款,但未扣得存款,台南分署再查封張男名下二筆位於永康區的持分土地,於一月十日由張男與其家屬到場先行繳納半數款項十五萬元,其餘由張男以每月五千元分繳方式償還。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憢悻,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