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4 19:29:09coolanews
台南市警局十二月二十四日起連續十天取締酒駕大執法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因應聖誕節、元旦連續假期以及即將到來的農曆春節,民眾過節歡聚常飲酒助興,恐衍生酒後駕車情事,為宣示警察強力執法決心,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台南市警局十二月二十四日起至一一一年一月二日止,不分時日全天候二十四小時連續十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杜絕酒駕憾事維護交通安全。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台南市一一0年一月至十一月易發生酒後駕車違規路段,前十名為永大路、中華路、中山南路、民族路、安中路、西門路、金華路、民生路、海安路、大灣路等路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測值達0點一五mg/dL以上,機車駕駛人處新台幣一五000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至二年;駕駛人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點二五毫克以上,同車年滿十八歲以上的乘客將處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在酒駕重罰下,市警交通警察大隊代理大隊長陳宇桓呼籲,酒後應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計程車、指定代駕或請親友接送,絕對不可以駕駛交通工具,讓安全成為回家唯一的路。另警方取締或處理交通事故時,如有測得酒精數據,將同時提供衛教資訊,轉介酒精成癮個案至衛福部配合之醫院接受治療,降低酒駕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