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7 18:56:05coolanews

向小英總統陳情遭警架走受傷提告檢察官不起訴他反告瀆職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台南市退警聯誼會理事長莫伯強,一一0年三月十三日在台南市棒球場欲向蔡英文總統陳情時,遭台南市六分局警方強行架離受傷,莫男向台南地檢署提告,檢察官廖羽羚裁以不起訴處分,莫男認為檢察官違法偏頗辦案,十二月十七日下午前往台南地檢署狀告廖檢察官涉嫌瀆職,全案由南檢受理偵辦中。

莫伯強指出,他當時是因遭屏東警檢迫害判刑,而前往台南市棒球場向蔡英文總統陳情申冤時,遭台南市警六分局警方強行架離受傷,他是一個人前往陳情,手上只拿了一封陳情書,整個陳情過程都是靜止站在路邊行為,而被警察層層包圍,六分局大林所長,涉嫌由後腰將他抱起朝地上摔下去,使他腰部受傷坐在地上爬不起來,再有方姓組長,故意用頭上的帽子去磨他的頭,然後警告他說已經觸碰削到他的帽沿,要逮捕他,然後向六分局長陳錦文報告以後,就把他從健康路棒球場紅磚騎樓地上,將他這位七十歲的老頭子,強行扯地拖行五十公尺,將他丟在台南水都游泳池門口地上,使他再度遭受傷害,全身受傷瘀青,褲子拉破,鞋子在地上拖破,讓他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委屈。

莫男說,事後向台南地檢署提告,廖姓檢察官拖了八個月,卻裁定不起訴處分,在不起訴處分書上,他發現承辦檢察官有違法偏頗辦案瀆職情事,原因是告訴人沒有提供遭打的錄影帶,檢察官沒有看到,罪證不足下裁以不起訴處分,

莫男說,他僅獨自一人陳情,竟被強行架離受傷,卻因無法舉證如何遭警方傷害而不起訴,他為求正義公理,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三時許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廖檢察官觸犯刑法第一二五條第三項第二款犯瀆職罪嫌,要求司法還他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