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0 18:35:12coolanews

男子酒駕毒駕遭罰二十七萬元拒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扣薪後繳清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一名黃姓男子,在一0六年九月間先酒駕、後毒駕,再於一0七年六月間二次毒駕,經台南市警永康分局分別查獲,各遭台南市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裁處新台幣九萬元罰鍰,合計裁罰金額達二十七萬元逾期拒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接獲交通局移送強制執行後,黃男收到執行命令後即到場繳清。

台南分署表示,一一0年十月二十七日接獲台南市交通局移送案件後,隨即清查黃男名下財產,發現黃男有投保單位及商業保險可供執行,乃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黃男的薪資及保險給付,黃男接獲執行命令後於近日內到場繳清。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憢悻,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