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在台南市區逆向亂竄的23歲葉姓野馬車主到案公危偵查送辦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有關黃色野馬跑車(Ford Mustang)於110年8月8日8時40分許行駛在本市中西區民生路段(東往西)有連續闖紅燈及逆向行駛等數項重大惡性違規行為一案,台南市警二分局運用科技執法以車追人,已於8月9日16時許通知其車主到案說明,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對其危險駕駛行為嚴正執法,決不寬待。
警二分局表示,危險駕車行為嚴重危害用路人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可開罰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如致生往來之危險,將涉及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提醒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本分局亦對於惡性違規行為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