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3 21:27:35coolanews
高速公路一至六月未繫安全帶拋出車外死十四人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經統計一一0年一至六月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因未繫安全帶拋出車外死亡人數共十四人,比一0九年一至六月份死亡七人,死亡人數增加七人。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繫安全帶處罰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依據「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小型車附載幼童行駛於道路時,應將幼童依下列規定方式安置於安全椅:年齡在二歲以下者,應安置於車輛後座之攜帶式嬰兒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年齡逾二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八公斤以下者,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並優先選用後向幼童用座椅為宜。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呼籲用路人,只是簡單的一個動作就能保住自己的生命,民眾應養成習慣,不論駕駛或前後座乘客,上車應立即正確繫上安全帶、嬰幼兒應依規定使用嬰兒用臥床及幼童用座椅,安全帶繫與不繫一念之間、你的生命由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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