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0 18:15:52coolanews
電動自行車違規罰很大南警報你知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有鑑於電動自行車免掛牌、不須駕駛執照即可騎乘,且價位相較於機車便宜,儼然已成為外籍移工、未成年學生與高齡者等族群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然此用路族群大多對於交通法規與交通安全的認知相較不足,以致於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在近年來有持續增加的趨勢。
市警交通大隊指出,一0九年發生電動自行車死亡事故三件三人,受傷事故更達九三0件一二七六人。據此,市警局積極的針對較可能使用電動自行車代步的族群及處所(如外籍移工、高齡者、學生及集中管理員工宿舍等)分齡分層加強宣導電動自行車不遵交通規則發生事故的嚴重性,並提供任意變更、改造原廠裝備及違規之罰則,指導民眾具備防禦駕駛的觀念。
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十二條第二項,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一千八百至五千四百元,並責令改正。另電動自行車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十二條第一項,係處所有人一八0元,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台南市警局為維護交通安全並顧及人民荷包,將持續加強宣導電動自行車及慢車勿改裝、保持燈光、照後鏡等安全設備之重要性,並要求同仁巡邏時發現電動自行車如有上開設備或損壞,須據以舉發並勸導修護,以提升台南市交通環境及用路人行的安全,共同營造「交通順暢平安」台南優質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