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確診菲籍移工教育訓練確診衛生局罰負責人一萬五千元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台南一家人力仲介公司負責人,不顧他人勸阻,要求五名外籍移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參加公司教育訓練,其中一人上課時被通知確診新冠肺炎,台南市衛生局將裁罰負責人一萬五千元,是不是要針對其他四人部分加重處罰,將與中央及法制單位研究。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二月二十日公布國內新增一例新冠肺炎境外移入病例,為菲律賓籍二十多歲男性(案九四三),於今年二月三日來台工作,持有搭機前三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防疫旅館檢疫,並無症狀。二月十八日檢疫期滿,因公司要求,同日至醫院自費採檢,檢出新冠肺炎陽性。
同日在台南永康區一棟住商大樓管理委員即貼出公告,除告知住戶該確診病例在大樓的活動樓層、範圍及處置消毒情況,並強化防疫措施,請大樓住戶安心,不料公告被貼文上網瘋傳,反而引起民眾驚恐。
台南市衛生局二月二十一日調查發現,案九四三所屬的公司共有五名菲律賓籍員工(含案九四三)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未期滿前,該公司負責人未聽員工勸阻,執意於二月十九日上午安排至台南市永康區該大樓接受教育訓練,決定對公司負責人開罰最高台幣一萬五千元。
台南市衛生局二月二十二日上午表示,案九四三在居家檢疫結束後自費採檢,依相關規定,在採檢結果未出爐前不能外出,但案九四三與其他移工共五人,是依公司要求參加教育訓練課程,衛生局認定公司負責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依同法第七十條處以一萬五千元的最高額罰鍰,所以罰負責人一萬五千元,至於是否耍加罰,衛生局會於中央及法制單位研商。
衛生局指出,案九四三案在二月十八日檢疫結束後搭防疫計程車回到台南的移工宿舍,住在單人房沒有外出,十九日上午搭計程車前往公司受訓,當天下午被通知確診,由衛生局安排就醫治療。案九四三足跡單純,涉足之大樓也已完成消毒,衛生局掌握二十六名接觸者,其中密切接觸者十五人須居家隔離,另十一人僅短暫接觸且有戴口罩,列自主健康管理,民眾不必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