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1 01:55:21coolanews

居家檢疫男子疑因毒癮發作外出買毒被逮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台南市一名陳姓男子自國外返國,因新冠狀病毒影響,依規定需執行居家檢疫十四天,他於217竟擅自離開居家檢疫住所範圍,台南警二分局獲報一一0通報,馬上積極查尋,並在陳男檢疫處所外,查獲自外返回的陳男,陳男主動交出購買的一小包安非他命毒品,全案依毒品罪嫌送辦,衛生局再罰他三十萬元。

因應新冠狀病毒疫情嚴峻,台南有位陳姓男子因出國,二月十一日自返抵國門,需執行居家檢疫十四天,應於二月二十六日期滿,他卻於二月十七日下午一時三十分擅自離開居家檢疫住所範圍,經手機警示擅離居家檢疫,驚動民政、警政及衛生單位,案由一一0報案系統通報台南市警二分局警方,會同民政、衛生單位會同前往陳男住居所查看,經確認他未於住所內,警方正準備離開展開協尋之際,發現陳男逕自返回住所,員警詢問陳男為何離開居家檢疫處所時,陳男神色慌張,自知難逃法網,即主動從身上拿出一小包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當場人贓俱獲,警方懷疑陳男應係毒癮發作才偷跑外出購毒。

二分局員警不敢大意,立即以三安(人犯安全、員警安全、案件安全)為基礎,啟動防疫期間查獲居家檢疫犯罪嫌疑人機制,以完善的標準作業流程與台南地檢署開啟遠端視訊,順利完成偵訊程序,將陳嫌依毒品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依規定會同民政、衛生單位,以防疫專車戒護至集中檢疫處所。

市警二分局呼籲正值防疫期間,符合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期間如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罰,然而更不可以身試法,否則二分局將會積極查緝,使犯嫌無所遁形,同時在嚴正執法下,讓犯嫌接受法律制裁。

此外,台南市衛生局則表示,違反居檢規定,按照情節輕重,可處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而根據裁罰基準,擅離小於二小時,罰十萬元;二到六小時罰二十萬元等,衛生局查出陳男外出二次,二月十六日半夜外出,小於二小時裁罰十萬元,二月十七日下午二至六小時,裁罰二十萬元,合計罰他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