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8 19:25:11coolanews

台南簡姓警員被控詐財竊取存摺盜領因自白和解獲緩刑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市警局簡姓警員因沉迷賭博積欠賭債無力償還,在新營分局鹽水分駐所任內,向陳姓女詐欺被害人詐騙六萬元未遂,另在民宅竊取他人存摺與印章,到郵局盜領十八萬元得逞,台南地院一月十八日依貪污詐財未遂、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分判他一年十月與四月徒刑、褫奪公權一年,均緩刑五年,緩刑期間需保護管束,並提供一百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簡員(二十八歲,目前停職中)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一年十月徒刑、褫奪公權一年。又犯竊盜罪,判刑二月;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刑三月,竊盜與偽造文書罪應執行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均緩刑五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向指定的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提供一百小時義務勞務。

簡員在台南市警局新營分局鹽水分駐所員警任內,一0八年六月二日一名陳姓女子因遭詐騙十四萬餘元,同日晚上到鹽水所報案,簡員受理並為陳女做調查筆錄。簡員見陳女可單純可欺,又因自己欠下巨額賭債無法清償,竟以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致電陳女,佯稱其之前在桃園係專門偵辦詐騙案件,有熟識之銀行人員表示可使用鈔票編號追蹤詐騙帳戶,進而找出嫌疑人以追回款項,然需先支付六萬元之手續費予銀行人員云云,企圖向陳女訛詐六萬元以清償自身債務,陳女聽聞後表示其甫遭詐騙已無現金,須與男友討論始能決定是否支付款項,並提供其鄧姓男友行動電話門號予簡員,請簡員直接向鄧男說明上情。

簡男為求順利詐得款項,即於同日下午一時四十九分許,以行動電話致電鄧男,並以相同之說詞欲說服鄧男,然因鄧男深覺有異,與簡員相約在鹽水分駐所面談,結束通話後,鄧男即前往民治派出所報案,民治派出所員警獲報後馬上聯絡簡員,欲確認是否有人冒用警察名義向陳女及鄧男施詐,簡員接獲電話後否認有上開情事,且於結束通話後前往陳女任職之幼兒園,找陳女解釋撥打電話告知可付款予銀行人員協助追回詐騙款項之人並非其本人云云,惟經民治派出所通報新營分局督察組,督察組人員約談簡員後,其犯行始敗露而未遂。

簡員於任職台南市警六分局警備隊警員期間,因於一0九年六月十五日某時許,據報前往鄭姓民眾位在台南市南區喜樹路租屋處協助其就醫時,獲悉鄭民將名下郵局帳戶存摺等個人重要物品,均放置在機車置物箱內,竟因積欠債務而徒手竊取置於其內之前戶存摺及印章,另基於詐欺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於同日時十五分許,至灣裡郵局,未經鄭民同意或授權,擅自在空白之郵政存簿儲金提款單上填寫帳號及提領金額十八萬元,並盜蓋前揭印章於其上,盜領帳戶內存款十八萬元得逞。

簡員案發後對相關犯情均自白,法官認為簡員知法犯法,嚴重傷害警察形象,犯行本不應輕縱,考量他與陳女、鄭民分別達成和解、賠償鄭民十八萬元;簡員一時失慮參加線上賭博、欠下高額賭債,才犯下這二案,因被害人願意寬恕,所以給予緩刑自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