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6 18:17:52coolanews
台南市警五分局提醒民眾正確配戴安全帽保障生命安全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台南市前月發生簡姓女騎士騎乘機車撞上貨車之交通事故,雖然簡女有配戴安全帽,但仍造成腦部及顏面受創而不幸喪生,在未論安全帽款式及規格的情況下,依警政署統計數據來看,騎乘機車是否配戴安全帽死傷數目比較,戴與不戴之間的致死率相差五倍之多!
台南市警五分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機車駕駛人及附載人員應依規定配戴安全帽,而配戴安全帽則需先注意下列三點:(一)、安全帽應為乘坐機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三)、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現行法律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六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台南市警五分局強調,頭部屬人體最重要的部位之一,請民眾可別因為一時疏忽而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警方再次叮嚀「戴好帶緊安全帽,平安回家沒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