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18:14:02coolanews

新化分局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為遏止酒駕歪風,台南市警新化分局配合警察局政策,於十一月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日執行三日「取締酒駕大執法」,加強取締酒後駕車。

警方說,取締酒駕之目的,無非是為了導正飲酒駕車的錯誤行為,酒駕一直是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且酒駕行為如遇肇事,影響的層面不僅是個人,而是會造成其它用路人安全,甚至多個家庭的破碎!同時交通部修訂提高酒駕罰緩早於一0八年七月一日上路,酒駕初犯機車最高罰九萬元,汽車最高罰十二萬元,除了罰鍰提高以外,同車乘客也要一起連坐,最重罰到三千元。

  其中酒駕初犯若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點一五mg/l,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點0三%以上,機車駕駛開罰一萬五千元〜九萬元;汽車駕駛開罰三萬元〜十二萬元,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並不得考領;另拒檢或拒測者五年內第一次重罰十八萬,五年內二次以上每次累加十八萬元,同樣須吊銷駕駛執照。

 新化分局分局長歐祖明表示,有很多民眾都誤認為,酒後騎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不會被罰,其實喝酒後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也是酒駕,最重罰一千二百元,拒檢或拒測則罰二千四百元。新化分局同時配合市府及警察局之交通安全宣導政策,呼籲民眾重視法令,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並確實戒除勸酒習慣,落實「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措施,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