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零容忍酒後不開車安南警主動出擊擴大宣導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酒後駕車乃高危險性之交通行為,害人害己,縱使政府已修法提高酒駕之罰則,配合警察機關強力執法,酒駕肇事憾事仍層出不窮,為有效降低酒後駕車肇事發生,台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訂於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
台南市警三分局於十一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由交通組長陳錫賢、巡官洪郁晴、所長曾婉甄、毛奇揚、副所長王智能等,前往淵東里里民聯歡晚會、小北百貨(文弘國際有限公司)、和欣客運宣導,呼籲民眾共同遵守「酒後不開車」,一同建立安全的交通環境。
安南區一0九年度至今酒駕違規件數為三八五件,雖在警方強力執法下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達九十九件(百分之二十六),顯然仍有許多民眾酒駕肇事,為杜絕酒駕違規並展現警方「酒駕零容忍」的決心,第三分局特別利用里民聯歡晚會,與安南區公所區葉誌明區長一同向民眾呼籲,酒後應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等或請親友接送,警方將嚴格取締,勿以身試法。並至小北百貨物流中心及和欣客運,向司機提醒上工前勿飲酒,若有喝酒絕不要出車,避免受到行政罰緩、刑事責任、吊扣執照等處罰,甚至無法繼續執業,宣導業者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之酒測程序,善盡把關義務,以保護司機自身、乘客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第三分局方分局長國璽特別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若呼氣中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八毫克,機車駕駛人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拒測更是處新台幣十八萬元罰鍰(五年內再次拒測提高為三十六萬元罰鍰),若呼氣中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則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將面臨罰金、徒刑等刑責。酒後駕車代價如此之高,再次誠摯呼籲所有駕駛朋友「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珍惜自己生命同時,亦要注意他人生命安全。
上一篇:夜間改裝車惱人善化警聯合稽查
下一篇:冬令進補燒滾滾 小黃代駕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