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1 10:36:45coolanews

91路口交安大執法禮讓行人優先走交通安全惠你我」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統計台南市1091-7月行人A1類死亡交通事故12人,其中肇因包含行人跨越馬路未注意左右來車,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禮讓行人等,造成行人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導致不可挽回悲劇,也請駕駛人多注意,多一分禮讓,少一件事故。

台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為宣導91起全市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特別於828週五下午交通尖峰時段前往本市交通事故前十大事故路口之一的健康路、南門路口,進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宣導,向路過的行人與騎士宣導:自91起將於全市易肇事及違規路口同步強力執法1個月,執法重點「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警方也說明執法三大認定原則:第一,路口無人指揮時,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需距離行人3公尺,低於3公尺可取締;第二,若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聽指揮強行通過,將直接認定違規;第三,執法時會盡量攔停告知用路人違規,但若不聽指揮衝過去,可逕行舉發。

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要養成「路口慢看停」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斑馬線)的行人先行,以加強車輛與行人守法觀念,才能減少路口事故發生。

另外交通警察大隊也特別提醒行人正確橫越行穿線(斑馬線)的方式-即「停、看、轉、揮、動」。「停」-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走。同時也向機車騎士宣導騎車遵循號誌標線及禮讓行人、行人絕對路權等概念。

警察局呼籲所有用路人,切勿因貪圖一時的方便而任意「橫越馬路」或不遵守號誌行車。讓我們一起以「人」為本,守護大台南「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