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頒將獎拿下口罩台南市衛生局開出第一張罰單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台南市自八月十七日起針對進入八類場所未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開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勸導期已過,將格嚴格執法,台南市長黃偉哲八月二十三日出席資深志工表揚典禮暨「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頒獎應要求短暫拿下口罩留影,時間雖然很短,但引民眾質疑,台南市衛生局表示,調查後將開出第一張罰單;黃偉哲表示,收到罰單後會立即繳交罰款,也呼籲其他民眾要遵守台南市防疫新生活的規定,以免受罰。
台南市長黃偉哲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到崇學國小,參加由家庭教育中心主辦的表揚活動,入場時依規定配戴口罩,但上台頒獎時沒有戴上口罩,當時也在現場的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市長黃偉哲僅在頒獎時應要求拿下來一下,時間很短;市府衛生局表示。為了落實防疫措施也展現台南市政府防疫的決心,將在調查及行政程序完整後開出罰單,將會是台南市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根據家庭教育中心調查,當天活動時拍攝的照片指出,黃偉哲於八月二十三日十時六分抵達會場時到入座,均有依規定配戴口罩,上台頒獎才拿下來,期間數度上上下下頒發獎項,曾短暫與小朋友互動及和最年長的志工合照,其餘時間都有戴上口罩;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表示,會先請當天主辦活動的權責單位先舉證活動場域,再依情況開單,裁處個人三千元。
台南市自十七日起須戴口罩的八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大眾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