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4 20:45:17coolanews

台南新化員警酒駕肇事法辦記一大過調職所長連坐嚴懲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市新化警分局一名敬姓警員,六月二日凌晨涉嫌酒駕與計程車發生車禍,造成女乘客受傷,敬員涉嫌肇事後逃離現場後,再搭計程車折回,企圖逃避酒駕刑責,敬員酒測值達0.四六mg/L,被依涉嫌公共危險、肇逃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新化分局召開風紀會,再建請記敬員一大過調至偏遠單位服務嚴懲,派出所所長連坐調整非主管職務,以示酒駕零容忍。

新化分局指出,敬員表示他六月一日深夜十時勤務結束駕車返台南市北區住家休息時,臨時接獲友人邀請前往東區東安路某餐飲店飲宴,敬員酒後一時失察自行駕車返家,途中在西華南街、成功路口,不慎擦撞計程車,造成楊姓女乘客左後腰部紅腫,傷者經送醫救護後,已返家休息。

新化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督察組人員前往處理,敬員酒測值達0點四六mg/L超標,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外,並召開重大風紀案件檢討暨專案風紀評估委員會議,決議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對敬員建請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至偏遠地區服務;另將敬員服務派出所之所長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新化警分局長許芳毅對員警同仁不自愛之舉甚感痛心,並表示相當震怒及從嚴從重追究敬員責任;召開會議檢討指示相關單位加強員警管考措施,落實防杜員警酒駕,確保不再發生酒駕情事,並重申對員警各類違法、違紀案件絕不護短,絕對主動從嚴從速查辦並斷然處置的嚴正立場。

 據了解,敬員酒駕肇事後涉嫌欲規避責任,竟先逃離現場,再搭計程車返回,涉嫌製造車禍肇事當下,自己並未飲酒,是「肇事後」才喝的假象,但被處理的市警二分局警方調閱監視系統及查訪相關證人而拆穿識破,全案偵訊後依公共危險及肇事逃逸罪嫌送辦。

台南市警局長周幼偉對員警知法犯法酒駕肇逃表示震怒,表示會依警政署最新修正「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不分勤務中或勤餘酒駕肇事,當事人調整服務地區並依規定記大過一次,涉及酒駕肇事部分,另依照刑法公共危險罪究辦,待司法判決後再擬議行政責任。此外,為加強各級主管的考監責任,周幼偉局長強調,日後只要有員警發生酒駕情事,該單位主管一律調整非主管職務。

市警局指出,依刑法第一八五之四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參考司法實務判決載述「『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