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危害民眾、社會四分局提醒您三思而行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各項數據顯現,台灣每一天每一個家庭,因為酒駕死亡而破碎!酒駕肇事率更蟬聯近年來車禍死亡原因之首!逐年攀升的酒駕肇事,讓許多人的生命一夕改變,更讓數以千計的人頓時面臨親人死別的人生至痛,整個社會也因此付出沈重的代價。
人們在喝酒過後,對駕駛車輛有六項很重要的影響:(一)視覺障礙:一般人在平常狀態下的外圍視界可達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08%,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至於醉酒的駕駛員,甚至只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二)運動反射神經遲鈍:慢了一兩秒。如車速為60km/h,一秒鐘車子就已經跑了16.67米,必然會產生嚴重後果。
(三)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四)使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五)心理變態:酒精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估計自己,對周圍人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六)易疲勞:飲酒後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現肝留迷,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睏倦、打磕睡,表現為行駛不規範、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而引發交通事故。
第四分局為保護市民安全,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或酒後肇事之地區、路段與時段,做周詳分析檢討,落實「區域聯防」機制,就行徑異常有明顯酒後駕車徵兆之車輛加強攔檢稽查,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務期有效防制事故之發生,展現執法決心與能力,期使民眾提升守法觀念。
市警四分局長蔡進閲特別呼籲駕駛人配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醉不上道」及 「指定駕駛」等觀念作法,珍惜生命,以維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