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8 21:48:20coolanews

中石化戴奧辛國賠案三審宣判賠市府欣慰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纏訟多年的前台南安南區台鹼安順廠戴奧辛污染國賠案,最高法院昨天宣判,由中石化公司獨自負擔賠償之責,賠償金額約一點九億元,僅部分廢棄發回更審,台南市政府對此感到欣慰。

  台南市政府指出本案前於二0一五年十二月經台南地院一審判決中石化公司與經濟部應共同賠償三百多名受害居民新台幣一億六八一七萬元,民眾視身體受害狀況每人可領到三十六萬五千元至四九0萬元不等的精神慰撫金,惟中石化公司與經濟部不服一審判決而提上訴,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並歷經一年八個月後,去年八月二審宣判仍維持國賠案成立,並由中石化公司負起賠償責任及賠償金額上修為約一億九千多萬元,而經濟部無須負起賠償,中石化公司不服二審判決而提上訴,經最高法院歷經一年三個月審理後,於昨天三審宣判,台南市環保局楊朝全科長到場聽判。

  市府指出本案定讞部分:() 維持中石化賠償金額。() 維持已起訴中之賠償上訴人繼承權利。()未起訴中追加賠償上訴人不能繼承權利。()維持經濟部非為賠償單位,因該機關非為污染防治執法機關。

  二、發回更審部分:()四十多位上訴人及被上訴人要求中石化再給付醫療費用,因給付時間點尚待二審釐清。() 原告或上訴人中有五位請求賠償時效性尚待二審釐清。

  市府對於三審判決結果深表欣慰,對傷害居民是遲來的正義,呼籲中石化公司儘速賠償,另已歷經一到三審之冗長訴訟期間已有六十三名受害居民相繼過世,餘受害者還要等待更審中醫療費用給付之最後判決結果,可能陸續不在人世,此景更情何以堪,實非各界所樂見,在此本府呼籲中石化公司儘速依發回更審理由與居民和解,以撫慰傷害居民,倘有必要,本府將協助居民爭取應得賠償。

  中石化安順廠當地居民認為昔日政府沒有善盡管理責任,讓污染擴散到附近的土地造成居民的危害,導致居民血液中累積戴奧辛濃度偏高,除當地居民對中石化公司、經濟部提出國賠告訴外,台南市政府為撫慰中石化安順廠周遭居民被污染影響健康及生計,自中石化安順廠污染揭發後,市府極力向行政院、經濟部及環境保護署爭取照護補助,二00五至二0一四年共爭取兩階段照護經費十七點三億,二0一五至二0二四年再爭取第三階段照護經費十四點四億元,運用於居民生活照顧、健康照護及醫療補助等,使居民生活無後顧之憂,此外,市府秉持防止二次污染採二十四小時嚴格監督中石化公司整治作業,並邀請居民參與各種中石化整治相關會議,市府相關積極作為已獲當地居民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