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8 21:34:41coolanews

工廠粒狀污染物開徵空污費十月起業者應按時申報以免受罰

【記者林孟嫺台南報導】環保署自七月一日起,額外針對固定污染源的粒狀污染物(含細懸浮微粒)開徵空氣污染防制費,台南市預計有九九0家工廠會受影響,包括金屬表面處理業、飼料業、染整業及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等,若使用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等乾淨燃料的業者,若氮氧化物季排放量超過二十四公噸,也應依規定申繳空污費。

環保局表示,若工廠排放之粒狀物中含有鉛、鎘、汞、砷、六價鉻等重金屬有害污染物,需額外再加收費用,每公斤將加徵三六0元;若戴奧辛排放大於0點0二克毒性當量的工廠,每克毒性當量徵收三萬六千元,低於0點0二克毒性當量,每克毒性當量徵收三千六百元,台南市約有一一四間工廠受影響。

環保局林健三局長呼籲,以上受影響之九九0家業者應於十月底前完成申繳七至九月的空污費,並定期檢查、強化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效能,降低排放污染,減少空氣污染防制費支出。同時也提醒業者未於期限內繳納費用者,每逾期一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0點五%滯納金及加計相關利息,逾期三十日仍未申報或繳納者,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其為工商廠、場者,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環保局強調,逾期申報除了會有滯納金及利息,也會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裁處罰款,如有申報疑問,歡迎電洽(06)2686751轉222或(06)3120167,將會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