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配合中央政策0-2歲育兒津貼受益家長將倍增
【記者林孟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配合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擴大發放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採行與中央一致做法,依0-2歲幼兒三種不同的托育方式分別為「準公共化」送保母或私立托嬰中心照顧者、「公共化」送公共托育家園照顧及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由家人自行照顧者,全面提供不同額度的育兒補助,新制度自今(107)年8月1日開始施行。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說針對委託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及合格保母照顧幼兒的家長,一般家庭每月補助6000元托育補助,中低收入戶8000元,低收入戶1萬元;送到公共托育家園一般家庭每月補助3000元、中低收入戶5000元,低收入戶7000元;未接受準公共化照顧的幼兒,若家庭綜合所得稅未達20%且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每月則補助2500元的育兒津貼,中低收入戶者每月4000元、低收入戶者每月5000元,另為鼓勵生育只要家中有第三名子女每月加發1千元補助。
面對新舊制度轉換,社會局提出五項因應措施:一、 原補助對象權益不受影響:原本已在補助名單內的家長,不需再提出申請,社家署會將資料轉移到新系統,保障家長權益不受損。二、 召開新制度說明會:7月底前針對台南市立案私立托嬰中心及合格保母及公所共辦理6場新制說明會,針對受理申請單位說明相關作業流程。三、普發宣導單張:配合社家署規劃,統一寄發宣傳單張給台南市0-2歲幼兒家長,讓符合條件的家長能充份瞭解新制度規定。四、多元受理單位:針對選擇各種不同托育家長,提供多元的受理窗口,育兒津貼由公所受理、合格保母由本市4處居家托育中心受理、立案托婴中心則由托婴中心協助收件後送社會局受理。五、兩個月追溯期:配合中央新制度施行,提供家長兩個月緩衝期間,新申請案件只要在107年9月底前提出申請者,補助款可追溯自今年8月起發放,107年10月以後恢復自申請月份核發補助款。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劉淑惠指出,整體而言,新制度上路後家中育有0-2歲幼兒家庭,托育褔利都有提升,其中領取育兒津貼的受益家長將增加一倍,依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統計截至5月底,台南市幼兒數為2萬7539人,舊制育兒津貼有父母一方未就業的限制,符合補助資格者僅42%,新制度上路後符合育兒津貼補助條件者提高為85.8%,受益家庭明顯增加;另以往舊制中有超過1500名由阿公阿嬤等親屬保母照顧之幼兒,也因新政策受益,補助額度由原每月2,000元增加為2500元,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劉淑惠也特別呼籲,符合資格尚未申請的民眾,請儘快提出申請,民眾若有相關問題可洽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褔利科06-2991111#5904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