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9 14:31:28coolanews

市警六分局電台交安宣導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77號15樓之1「古都廣播電臺」,係交通部長期合作的電臺,和警察機關共同製作交通安全宣導的單元,台南市警六分局交通組長蔡文榮受邀前往該電臺,接受主持人李郁苹小姐專訪,希望透過線上即時廣播,呼籲民眾共同關心夏假期間的交通安全問題,蔡組長也贈送李小姐機車安全帽一頂,感謝她長期以來協助警政單位推動交通安全宣導。

一、「不酒後駕車」宣導: (一)運將(由沒喝酒且有駕照的親朋好友)開車接送才輕鬆。 (二)乘坐計程車、搭乘公車或火車回家。 (三)指定駕駛最安全。(四)如不適合喝酒,又遇友人強行勸酒,可告知身體不適或另有工作等理由,搪塞之。

二、「不改裝機車、不危險駕車」宣導:民眾於夜間開(騎)車外出,如遇(看)到危險駕車族應變及自保方法,如下:(一)立即撥打「一一○」電話報案,並以行車紀錄器或手機幫忙蒐證,或設法記下車號或特徵,提供警方查緝。(二)保持低速行駛,別讓危險駕車族有競速的感覺,以免刺激對方。(三)勿亂瞄注視對方,並趕緊往人車較多處靠近。(四)勿朝對方閃燈,或按喇叭或超車。三、「銀髮族交通安全」宣導:(一)台南市南區易肇事路段,為台17線、明興路、金華路、健康路及國民路等,晨間運動的老人,應避開上述路段,選擇在社區公      園、學校運動場等安全地點,從事休閒活動。(二)老人如身體狀況不佳,不宜駕駛汽(機)車或騎乘腳踏車外出。(三)老人如身體狀況好,駕駛汽(機)車、騎乘腳踏車或醫療健康代步車者(路權視同行人),應遵守路權及交通規則,駕駛途中,如遇身體微恙,應停靠路旁休息,或撥打「110」電話代叫計程車回家。(四)穿越道路應走行人穿越道,注意兩邊來車,並攜帶照明設備、反光手環、反光帽,或穿著明亮衣服、褲子,以提升能見度。四、「防禦駕駛及路權觀念」宣導:(一)駕駛汽(機)車應遵守道路速率規定,不搶快行駛,到達路口,應注意車前狀況,將右腳離開加油踏板,並移至煞車踏板,有微剎車減速慢行動作,以增加立即反應避險的空間(機車比照辦理)。(二)路權的優先順序如下:1、幹道車優行。2、右方車優行。3、直行車優先。4、多線道車優先。(三)汽車路權包括:行人不可侵犯汽車通行權利;確實遵守「停、讓」規定,注意禮讓、停車再開;不隨意占用他人車道,不行駛在屬於指定車種之專用道;直行車不占用左、右轉彎專用車道;左或右轉彎車不占用直行車道暫停;行近行人穿越道時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執行緊急任務之警備車、消防車、救護車及工程救險車,有優先通行路權(但無絕對的路權);高速公路行車不可以行駛路肩、任意變換車道,應保持安全行車距離、依規定車道行駛,遵守匝道管制措施等。(四)機車路權包括:在未劃分快、慢車道道路,應靠右行駛;已劃分快、慢車道道路,機車應在慢車道行駛;在劃有機車專用道道路,應在其車道內行駛,除轉彎或靠邊停車外,不得侵入其他車道;轉彎需依規定進行兩段式左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