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7 21:55:04coolanews

鼓勵合法取締非法環署修正水污染防治法規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環保署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調整許可管制作為,已於六月十九日發布實施,台南市環保局表示,這項修正旨在鼓勵合法業者,簡化許可申請,杜絕非法投機,籲請業者愛護河川,減少排入污染物質,確保河川水質清淨及乾淨美麗的家園。

環保局說,這項修正包括:許可分級管理;屢次重大違規,三年內不再核發許可;經技師簽證查核事項核發機關免再審查;簡化變更、功能測試及退補正的條件;一次性審查原則,簡化未違規者申請文件;完備試驗計畫停止試驗程序等七項重點。許可證對象區分為特定、一般及簡要三類;特定對象除應技師簽證及功能測試外,應揭露項目需專家協審規定;一般對象如工業區、染整、電鍍等,每日達一百公噸或原廢水含有害物質者,須功能測試及技師簽證;簡要對象如砂石業、畜牧業、服務業等,免試車、功能測試及技師簽證相關規定。

事業單位三年內遭裁處停工二次以上,違規情節重大二次以上,經廢止其水措計畫或許可證後,三年內不得再申請。簡化事前變更及應執行功測條件,如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汰舊換新等免辦理功能測試。明確涉及廢水處理設施功能及設備需由簽證技師負責。增訂一次性審查規定,文件應補正時,主管機關應將審查意見一次性提供。申請日前1年內未違反《水汙法》的業者可簡化許可申請程序。為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措施,簡化水汙染防治許可證變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