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空污法即將實施台南市推出多項管制力抗空污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六月二十七晚間三讀通過,台南市環保局表示,台南市已做好修法的因應與規劃,除配合空污法的修正,台南市擬定相關管制措施,包括公告空品維護區、加強老舊車輛路邊攔檢作業等相關措施,另讓民眾及公私場所能清楚瞭解本次修法重點與影響,台南市相關法規宣導、文宣、手冊等將盡速更新。
台南市環保局指出,本次的修法在移動源排放管制有重大的修正,包括授權地方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環保局認為各大工業區是柴油車進出最多的區域,污染較其他區域嚴重,應列為優先管制對象,因此台南市環保局於今年上半年積極與台南市各工業區、廠商召開多場協商會議,也在各工業區辦理後續維護區管制方式宣導會,現階段已有初步共識,後續將陸續公告安平商港、南部科學園區台南園區、樹谷園區、永康科技工業區、柳營科技工業區、新營工業區、官田工業區、永康工業區、安平工業區、台南科技工業區等十處,禁止或限制高污染車輛,如一、二期大型柴油車、未加裝濾煙器之三期大型柴油車與二行程機車進入台南市所劃設的空品維護區,環保局陸續開始針對即將公告的空品維護區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包括,固定式及移動式車牌辨識系統裝設,於維護區外設置提醒標示、標線或號誌等設施;維護區內設置空品維護區告示牌、標示牌等相關細部的管制工作。
另外,空污法加嚴出廠達十年以上交通工具之排放標準,此部分台南市將會加強稽查攔檢作業,提醒車主事先因應,盡速規劃淘汰二行程機車及一、二期大型柴油車,若是三期大型柴油車也務必加裝濾煙器,以免無法進入台南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環保局進一步提醒,台南市針對上述的交通工具管制,推出相關的補助,請民眾把握,包括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一0七年最高二千元,一0八年將降至五百元,一0九年起則不再補助;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出廠的一、二期老舊大型柴油車淘汰報廢依不同期別車型可申請五至四十萬元補助;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廠的三期大型柴油車加裝環保署核定的濾煙器,可申請七萬至十五萬元補助。
在工廠管制的部分,台南市加強落實有害空氣污染物管理,目前已建置台南市有害空氣污染物之背景資料,並自一0六年起重新檢視針對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之工廠須載明於固定污染源許可證當中,接下來將要求工廠須申報且符合有害空氣污染排放標準。
而在許可證審查部分,未來在核發前,申請資料將登載於公開網站,供民眾查詢並表示意見;且須由技師簽證之文件除設置及變更之申請資料外,修法後新增了申請操作許可證之證明文件,未來排放量達一定規模之固定污染源,其燃料使用許可證之審查,也將邀請學者專家、相關居民代表及鄰近縣市主管機關審議或諮詢之;而通過展延申請的許可證未來有效期限將由五年改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台南市將努力全力配合新法,落實管制污染源,以有效改善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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