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團結權籌組企業工會好處多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工會是由勞動者所組織的社會團體,其中企業工會更是扮演事業單位及其內部勞工之溝通橋樑,在現今勞資雙方關係相較緊張之下,工會可以說是勞資關係中的一道曙光,扮演勞資雙方的潤滑劑角色。
俗話有云,一根竹筷容易折斷,一捆竹筷則可以團結合作抵抗外力。目前經統計全國企業工會總計僅895家,本市目前企業工會有53家,由於全國籌組率普遍不高,勞動部對此問題亦冀加強推動,工會依法賦予有團結權、協商權和爭議權合稱勞動三權,能夠代表眾多勞工集體和資方協商,能夠協調出較好的勞動條件。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王鑫基局長指出,台南市企業工會中透過集體勞資協商為員工爭取優於勞動基準法之勞動條件不勝枚舉,譬如台南市史谷脫紙業新營廠企業工會爭取優於勞動基準法提高至50個基數(勞基法最高45個基數)、年終獎金固定2個月等多項福利,此外也配合台南市政府勞資運動會辦理衛生紙義賣,義賣所得捐贈弱勢族群,當公司發生台電無預警停電12小時,生產線因此耽擱延誤交貨期限,工會義不容辭出具延長工時同意書,勞工停電結束後立即上工,公司才能如期出貨,正是「工會挺雇主,雇主疼勞工」的最佳寫照;其次像亞洲航空公司勞資關係和諧,公司盧天麟董事長與工會謝和成理事長簽訂團體協約約定,勞資雙方同意如有獲利,應提撥1%~3%作為員工酬勞,作為加強經營績效,激勵員工並分享經營成果,此外盧董事長比照國營企業提供勞工董事席位給工會,讓謝理事長能參加董事會經營決策,爭取勞工權益,此外近期該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與工會亦著手規劃員工認股事宜,勞資雙方攜手打造「幸福企業」願景;另外像台南紡織公司為台南在地企業,除了台南廠工會外,亦分別籌組仁德廠、新市總廠及太子廠企業工會作為勞資雙方溝通平台,公司民國89年面臨最嚴重一次虧損,工會幹部體諒公司經營不易,主動提出減薪10%共渡難關,當時公司也承諾日後經營績效良好,會回復原來薪資並加薪,所幸隔年景氣回昇,公司也依照承諾加薪,爾後公司對於工會所提出有關員工福利方案及勞動條件均能全力支持,甚至景氣低迷獲利不如預期,仍主動提供員工薪資福利,讓公司與工會的心緊密結合,所以不管環境多惡劣困難,全體員工秉持共存共榮,勞資雙方通力合作共創雙贏局面。此外還有更多透過工會集體協商爭取更優渥之勞動條件,譬如利潤分享、員工旅遊補助、團體保險、健康檢查等。
近來工會積極致力於社會參與,例如市級總工會發放職災勞工之慰問金及辦理職業訓練培養勞工習得一技之長,各級工會設立愛心社,紛紛從事義剪、義賣、捐血及關懷弱勢族群等等公益活動,另外自102年底以來由勞工局結合大台南總工會、社團法人台南市勞工志願服務協會、台南市木工業職業工會、泥水業、油漆工程業、台南市電氣業、金屬結構及零組件製造業、鋁製品製造裝配職業工會等及餐飲業產業工會志工也一併加入修繕行列一同協助弱勢職災勞工進行房屋修繕,透過結合各專長工會志工出錢出力並發揮所長,協助其改善居住環境品質,恢復家庭功能,獲得多方讚賞。而工會亦已隨經濟型態之改變,動輒抗爭、陳情之場面已不多見,相反的體念企業經營困難協助攜手共創雙贏案例日益增加。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也呼籲依工會法第4條,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另同法第11條規定組織工會應有勞工30人以上之連署發起,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籌備會應於召開工會成立大會後30日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及理事、監事名冊,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領登記證書,如有籌組之疑義可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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