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法曹捍衛公理正義維護被害人法益人權
針對台南南化三人滅門血案,反對台灣廢除死刑全國總召陳正育表示,台灣社會病了,而且病得很嚴重,台南發生滅門血案,兇手殺死了3個人,但媒體上竟在討論律師觀點,如果犯案態度良好,也有可能不會判死刑,陳正育認為台灣現在最缺乏的就是公理正義,因為正義無法伸張。
台南市南化山區北寮里五月十一日下午發生一起滅門三屍命案,玉井分局查出係三十九歲的死者郭姓外孫,因偷竊李姓叔公財物,被叔公發現當場遭斥責,一時氣憤下,手持榔頭砸死叔公、嬸婆,及住在隔鄰發現此事欲報警的外婆等三人滅口,檢方認為郭嫌殺人犯嫌重大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法院十二日晚上九時裁准羈押無禁見。
反對台灣廢除死刑全國總召陳正育指出,犯嫌殺死三個人,是三條寶貴的生命,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親屬,都已經是罪大惡極了,如果殺人犯只要犯案態度良好,就可以不用判處死刑,那真的是沒有天理,也將讓更多的殺人犯找到殺死更多人的藉口。
陳正育表示,自從台灣推動廢除死刑之後,很多重大刑案都輕判,極少判死刑,就算有少數判死刑,也不會執行,等於是在變相廢除死刑,鼓勵犯罪。政府縱容這些殺人犯的結果,就是讓台灣的治安更惡化,讓台灣殺人犯存有僥倖之心。
陳正育指出,台灣殺人犯罪事件,一件比一件兇殘殘忍,連維護治安的警察都會被打死,現在甚至連親人都狠的下心來,一次就殺三個至親,治安如此惡化,真讓社會上人人自危。政府應該要痛定思痛,不要被這些偽善的廢死議題假人權牽著鼻子走,該判死刑就判死刑,該執行就應該要執行,讓台灣有公理正義。
誠如陳正育所言,台灣法院現在極少判處死刑,甚至法官還主動百般替殺人犯嫌找「免死」理由,許多讓普羅大眾難以接受的理由,法官還會用心論述佐證所言非虛,為殺人犯嫌開罪,此情此景,不禁讓人懷疑司法的目的,到底是懲兇鋤惡伸張正義,還是傷害被害人的人權法益?
「求其生而不可得」應非套用在加害人身上,而應套用在被害人身上,期待明鏡高懸的法曹,斷案時真能做到「我心如秤!」,讓公理正義得到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