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6 23:04:42coolanews

開車撞死妻子與律師洪當興一審判死刑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發生在去年台南地院開車撞死律師黃政雄與妻子李怡慧案二人的男子洪當興,被台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台南地院昨天下午審結宣判,判處洪當興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去年七月十七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許,台南地院院區西側門人車通道通往健康路的路口處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當時開完離婚家事庭,相偕走在通道上,往健康路方向行走的委任律師黃政雄,與委任人女子李怡慧,突遭一輛紅色廂型車自後猛力衝撞,小貨車還輾過這對男女,造成黃、李兩人躺臥地上傷勢嚴重,二人送醫後先後傷重不治身亡。

警方到場查獲肇事者洪當興(四十四歲)與女死者李怡慧(四十四歲)是夫妻關係,律師黃政雄(四十四歲,桃園人)是李女的委任律師。警方調查,當天下午二時多,洪男等三人到台南地院開離婚家事庭,開完庭後,下午三時半許洪男開車要離開時,想到法院開庭時,黃姓律師口氣很強勢,又想到過去跟妻子的種種不愉快事情,看到對方二人邊走邊討論,言談間手勢動作,使洪憶起與李女相處時產生的不愉快,及調解時李女對其說話態度及口氣,讓洪更加怨恨,猛踩油門加速從後衝撞李怡慧與黃政雄,並從兩人身上輾壓過去,黃肋骨骨折併氣血胸,當日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李女而後也傷重不治。洪男辯稱他開車作勢衝撞想嚇嚇他們,沒想到方向盤打得太過,竟然撞上他們,並非有意撞死對方,他也有打電話報案。

台南市警四分局調查,案發時消防局一一九有接獲五通報案電話,其中一通是洪嫌用手機撥打報案的。惟檢警認為,從視監視器影像認為,洪嫌開車撞上李女與黃姓律師後並未停車,還繼續輾過兩人身體,有故意殺人意圖,依刑法殺人罪嫌送辦。

檢察官認為,洪當興與黃政雄並不認識,僅因其妻委任參與調解,黃本於律師職責為李女主張權益,竟遭洪懷恨在心,路途中故意駕車從後猛烈撞擊輾壓,造成兩人死亡,檢方認為洪男行兇手段兇殘,向刑庭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