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5 22:54:55coolanews

限制購物用塑膠袋飲料店明顯減量

一0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擴大施行限制購物用塑膠袋政策,管制對象達十四類,台南市環保局歷經六個月宣導,今年元旦開始實施,計有十四大類為管制對象,經過一個月的實施,許多民眾已逐漸習慣攜帶可重複使用購物袋購物,共同配合此一環保政策。

 環保局表示,「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由原現行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七大類,今一0七年元旦起,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共計十四大類管制對象。

相關業者均合張貼不提供塑膠袋的告示,並搭配宣導購買塑膠袋之價格,多數店家的塑膠袋都為一至二元,部分較大型購物袋則為五至八元。據飲料店業者表示,禁用塑膠袋的確造成許多客人不便,但客人多能理解這是為保護地球環境的環保措施,所以配合度很高,大多自備塑膠袋重複使用,或是用購物代來裝。

有的民眾是用外叫的方式買飲料,也會配合先買塑膠袋,飲料送過去後將塑膠袋留著,等下次再叫外送料時,店家將飲料送過去,再將上次的塑膠袋回收再使用,以解決外送飲料,還可以重複使用塑膠袋的目的。業者強調,據他觀察實施限制購物用塑膠袋政策後,塑膠袋減量可達三分之二以上,相信隨著時間推移,效果應該會更顯著。

 台南市環保局呼籲,管制對象除請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以生活減廢三招「自備、重複、少用」減少使用一次用的塑膠袋,大家共同努力,讓塑膠袋減量,減少污染大地及生命之源「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