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5 22:51:14coolanews

衝綠搶黃闖紅小心要命三秒鐘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駕駛人行經路口綠燈時衝鋒、黃燈時搶過、紅燈時硬闖,三秒鐘的駕駛決定是致命的關鍵,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在一0六年發生的一七一件死亡車禍中,有九十六件是發生在路口,占了五十六點一%,而相當多件是發生在閃燈的無三色號誌路口。

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提醒各駕駛人通過路口時,閃紅行向須先停等再開,閃黃行向須減速慢行,提高警覺注意車前狀況,隨時做好應變煞停或閃避措施,即可避免應變不及而致碰撞,且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對於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者,可處罰九百至一千八百元罰鍰。

台南交通大隊表示,一般駕駛人行經路口時自信綠燈可安全直行,不減速且未注意車邊狀況,沒有「防禦駕駛」的安全觀念,如逢突然竄出的人車,就會煞車不及直接撞上。黃燈是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警告駕駛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提醒尚未超過停止線的車輛,應踩剎車、減速、準備停車,而不是催起油門加速或甚至超速通過路口,如另一方貪快提早紅燈起步或直接闖紅燈,因雙方都是加速狀態,一發生碰撞都十分嚴重。而紅燈絕不是參考用的,部分駕駛人過度自信遇到紅燈,只要見沒車就想貿然強行通過,但往往錯估形勢或視線不明致發生碰撞。

交通大隊另外指出,台南市去一0六年在有三色號誌的路口因闖紅燈等違反號誌管制導致的車禍發生了一四二五件,造成二0九八人受傷,其中就有共十八件是嚴重的車禍,死亡了十八人。而台南市去一0六年取締闖紅燈等違反號誌管制的交通違規共有五0二一一件和一0五年的四一七九九件比較,增加了八四一二件,顯然交通執法有產生防制車禍發生的成效,使得闖紅燈為肇事主因的車禍案件較一0五年少了近十%。

今年一月七日下午四時許,在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與健康二街路口,發生一部機車闖紅燈與汽車相撞的死亡車禍;另於九日深夜十時許在中西區永福路一段與府前路口,又發生一部自小客闖紅燈撞擊直行重機車的死亡交通事故。因此今年持續將闖紅燈等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之嚴重且易肇事的駕駛行為,列為重點違規取締項目,於易肇事路段加強執法,以更加保障大家行的安全。

日本資深媒體人野島剛,稱台灣道路簡直和戰場無異,台灣的汽車駕駛人理所當然地認為道路就是車子專屬的空間,台灣的交通問題還殘留著社會病理和落後現象。交通大隊呼籲「三秒鐘,護一生」,請各駕駛朋友通過路口時緩慢個三秒鐘,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小心駕駛勿急躁,綠燈不衝、黃燈不搶、紅燈不闖,安全放心的過馬路,就可減少交通意外的風險,而貪快一時,只會後悔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