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因應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 因應環保署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自一0七年一月一日起由現行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七大類,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共計十四大類管制對象。
這次規定取消厚度管制,厚袋、薄袋皆不得免費提供予消費者,且可分解塑膠材質之塑膠袋亦不可免費提供,而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但直接包著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或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及洗衣服防塵袋都排除。
為落實響應推廣限塑政策,台南市環保局以創新方式,循環再利用推廣「幸運環保購物袋」袋袋相傳,向市民以集點方式,募集可再循環使用之購物袋(包含二手不織布購物袋、紙袋等),經清潔整理後,加上吊牌製作成可再循環使用之購物袋;已於一0五年度辦理百貨公司、量販店及超級市場等設置幸運環保購物袋取用櫃共十四處外,一0六年因應一0七年管制對象,設置一家家電3C量販店、六家書籍及文具零售業、四家量販店、二家藥局及環保局東一辦公室等十四處設置點,共計二十八處。活動推行至今總共回收達約43750個購物袋,並借出約39500個幸運環保購物袋,約達1754公斤。
另藏金閣自一0六年十一月份起,於每個月第二個星期六的二手家具拍賣會,凡消費滿一千元就送一個環保小提袋,送完為止。
台南市環保局呼籲管制對象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以生活減廢三招「自備、重複、少用」減少使用一次用的塑膠袋。
台南市環保局於七至十二月時對原七大類之五百家業者查核、新增七大類之二千家業者及辦理八場法規說明會,邀請台南市二十三個新增業別公會與代表性店家參加,也將透過媒體或主動參加公會會員大會等方式廣為宣導:另台南市環保局擇定東區、安平區、中西區、南區、永康區重點區域,沿著商店街發送宣導單張並針對一0七年管制修正政策進行說明,共宣導三千五百家次以上;釐清民眾誤以為本項政策係為完全禁止使用塑膠袋之行為及提高列管業者及民眾合理接受本項政策執行之意願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