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檢警聯合破獲安定區鐵線廠偷排強酸廢水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台南市安定區一家鐵線工廠,長期利用雨水溝偷排橘紅色強酸廢水,嚴重影響嘉南大排水質,台南環檢警聯盟,經半年內多次架設科學儀器監控,並派稽查人員長期監控埋伏,前天現場查獲工廠偷排行為,稽查人員,現場並命立即停止排放,並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高可處新台幣二千萬元罰緩,並將移送台南地檢署進行偵辦,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該鐵線表面處理工廠,為節省廢水處理成本,長期偷排橘紅色強酸廢水,導致嘉南大排上游水色呈現紅棕色,台南市環保局接獲民眾投訴後即成立環檢警聯合稽查專案,惟該工廠廢水量不大,每日排放時間僅約五至十分鐘,且業者警覺性高,排放時派外籍勞工於廠外看守,造成稽查人員追查不易。
為能突破業者規避行為,環保稽查人員利用科學儀器長期監控,可二十四小時連續監控該工廠廢水排放情況,以利瞭解工廠偷排頻率及時間,經長期監控掌握業者排放習性後,稽查員即埋伏於工廠附近等待,一發現儀器檢測到工廠排放異常廢水,立即前往排放口稽查採樣告發。
本次環檢警聯合稽查行動,共動員台南市環保局、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警政署保七總隊十二人員,根據長期蒐證該工廠偷排時間為夜間,為避免業者發現,稽查人員前晚即於工廠附近埋伏,約莫一小後水質科學儀器傳送工廠排放異常水質訊號,稽查人員立即分兵兩組同時行動,一組人員立即至排放口進行稽查採樣,另一組稽查人員至工廠內部追查偷排強酸廢水源頭,現場查獲該股水來自鐵線製程水洗槽,以閥門開關及重力流方式,廢水經管線先流至廠內雨水收集溝渠,沿著溝渠流至廠外地面水體,現場檢測偷排廢水呈現強酸性(PH=1.55),並採樣送驗重金屬等水質項目。
現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及第十八條之一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台幣二千萬元罰鍰,將命停工及追繳其不法利得部分,另涉及刑責部分將移送台南地檢署偵查辦理,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一篇:毒化物災害防救案例研討會台南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