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3 22:44:50coolanews

收租二萬清理污染花七十七萬交通公司虧大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一間交通公司將台南市永康區大灣交流道旁承租的空地,分租給魏姓男子,卻被魏姓男子違規堆置污泥等廢棄物,遭台南市環保局查獲告發,環保局代為清理廢棄物後向魏姓男子及交通公司求償清理費用七十七萬餘元,但魏姓男子去年病逝,因此清理費用全數由交通公司承擔,這下子虧大了。
  環保局說,交通公司只向魏姓男子收取一個月租金二萬元及押金二萬元共四萬元,就因疏於注意土地使用情形,讓承租人違規堆置廢棄物,連帶得承擔七十七萬餘元清理費,真的得不償失「虧大了」。
  環保局表示,一00年十二月間交通公司將停車場南側的空地租魏姓男子,租約僅訂三個月,當時魏姓男子聲稱要堆放回收布料及停車使用。豈料他除了堆放廢布料,還收受來路不明的污泥及桶裝廢棄物,被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要求限期改善。
  環保局查明桶裝廢棄物來源,要求產源公司將桶裝廢棄物清理完畢。其餘上百噸廢布料及二十餘噸污泥,依規定應由魏姓男子及提供場地的交通公司負責清理。環保局命兩造限期清理但均未處理,即依法代為清理廢棄物再向兩造求償清理費用七十七萬餘元,但魏姓男子於一0五年間病逝,七十七萬餘元清理費因而全數向交通公司求償。
  環保局強調,出租土地前不僅應問明用途,出租後亦應注意土地使用情形,以免遭有心人士不法使用。若發現居家或出租土地附近常有貨車、怪手頻繁出入或傾倒廢棄物,應立即通報環保局,才能在最短時間內查緝污染行為人,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