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0 23:29:14coolanews

嚴格執法取締拖網作業永續漁業資源

 台南海巡隊七月八日晚間七時四十三分,透過第六巡防區雷達監控發,現高雄南寮海域發現有漁船疑似違規拖網作業,立即通報該隊派遣巡防艇前往取締,巡防艇於晚上八時許抵達南寮外海0點四四浬處,發現高雄籍「新」字號漁船違規於三浬內拖網作業,立即取締並要求其停止作業,將違規拖網作業之事實全程拍照、錄影蒐證後,全案以違反漁業法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罰。
  據了解,為了保護海洋資源,台南海巡隊積極執行「護永專案」,對於非法捕魚的行為嚴格取締,讓守法的大多數漁民有公平的作業空間,惟今年至今,僅七個月就已取締二十一件三十艘違規作業漁船,雖然台南海巡隊,對漁船違規捕魚情事嚴正執法,以維護海洋漁業資源及生態環境,永續發展,但從取締數據來看,似乎沒有收到嚇阻效果,違規進行拖網作業,仍持續進行。
  拖網捕撈,是用漁船拖曳囊袋形網具,迫使捕撈對象進入網內的捕撈作業方式,研究表明,深達海底的拖網捕撈不僅會將各種生物一網打盡,導致過度捕撈,還會破壞大量海底生物賴以生存的海底環境,造成漁業資源枯竭,所近海拖網業是被禁止。
  取締違規拖網作業,不光是提高取締效能,如何讓被取締的漁船,不敢再次違規更是重要,但違反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對違法漁船不痛不癢,如何能收嚇阻效果?
  守護海洋資源人人有責,除政府有關單位需正視檢討研討妥切有效的作為外,從小灌輸建立孩子保護海洋的觀念也十分重要,正確觀念會有正確行為,期待政府、社會、家庭的共同努力,讓我們的海洋資源永續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