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2 23:31:14coolanews
女子駕車與學生情侶機車發生車禍竟肇逃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於六月二十六日凌晨二時二十七分許,發生一起車禍肇事逃逸案,一對學生騎機車與一部自小客車發生車禍,造成二人受傷,涉案自小客車肇事逃逸,經永康分局連日追查,抽絲剝繭,於年前晚找到疑似涉案車輛,並通知三十五歲涉嫌人陳姓女子到案說明,全案偵訊後肇事逃逸罪嫌函送偵辦。
警方說,六月二十六日深夜,一對學生騎乘重機車行經永康區中正北路七0四號前時,遭同向一輛自小客車擦撞後,造成機車倒地滑行,機車騎士及後座乘客雙雙受傷送醫,惟肇事自小客車駕駛並未下車察看及報警處理,即逕行離去。
案經永康分局進行採證,連日查訪多家汽車保養廠,已掌握特定車型,再經調閱相關事證比對,過濾百輛同車型車輛,終於在六月三十日找到一輛紅色自小客車疑似涉嫌本案,並傳喚相關涉嫌人陳姓女子(三十五歲)到案說明,陳女表示當時是不小心撞到該重機車,因一時緊張害怕而離開。
警方指出,依據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永康分局在此呼籲,發生交通事故應留在現場,並報警協助調查,不得任意離去,避免加重罪刑,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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