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23:03:50coolanews
食安問題層出不窮顯示企業道德淪喪
台南市衛生局三月十二日持續稽查遠東油脂公司問題產品,累計稽查一0七家,其中有五十家主動下架一品酥油、大乳瑪琳、小乳瑪琳、乳瑪琳、金龍瑪雅琳、香友酥油、純瑪琳、高級白油、頂好瑪雅琳等等,共二二八九點六八公斤,食安問題層出不窮,這不單單是法令的問題,基本上是業者缺乏企業道德!
台灣食安問題,從黑心米、毒澱粉、毒油..等等事件以來,政府無不卯足勁全力稽查善後,甚至修改食安法,加重刑責與刑度,希望能杜絕食安事件發生,但事實上,從此次油脂問題產品事件來看,這並非單純的法令問題,而是企業本身缺乏企業道德的問題。
食安法規定,製造加工業、餐飲業及販售業等業者,應確認產品來源,若產品涉嫌違規,須立即停止販售、使用及回收問題產品,並通報衛生局。若經查獲仍販售或使用違規產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條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依據同法第四十四條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
持平而論,再周延嚴謹的法令,也是要有人去落實執行與遵守,否則形同具文,企業如能秉持企業道德,不貪不取非應得的利益,謹遵「商道」,以消費者權益為優先,就算政府無法有效監督,也不會發生食安問題。
對於知法犯法罔顧道德的企業或個人,除應依法嚴懲外,更要鼓勵優良商家,使其有榮譽心責任感,消費者也要抵制無良商家,透過企業自律、落實法令、消費者自覺,才能創造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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