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3 22:36:34coolanews

加油站申報百分百按時申報免受罰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台南市環保局依據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事業應於每年一月、五月、九月之月底前,上網申報前四個月之監測記錄,包括總量平衡監測記錄,及委託檢測機構監測之密閉測試、土壤氣體監測、地下水監測及槽間監測等紀錄,違者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申報,屆期未申報或申報不完全者,按次處罰。

  台南市轄內加油站於一0五年應辦理定期自主監測申報站數,分別為一月二八三站次、五月二八二站次、九月二八一站次,共計八四六站次,環保局統計,去年台南市加油站皆完成自主監測申報,申報率一百%。

  環保局表示,每次到申報月份,總有少許業者拖到最後一日才完成申報,環保局呼籲加油站定期監測乃屬預防機制,應落實自主監測工作,並依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定期監測及申報作業,事先防範未然,避免油品洩漏衍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發生,並應及早完成申報作業,避免逾期忘記申報,違反相關規定而遭受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