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0 16:53:10coolanews

少年南市新臨安橋上塗鴨吃官司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警二分局中正所,前晚發現網路社群網站上有網友反應,有民眾攀登台南運河之新臨安橋塗鴨,警方獲報後前往將違序人十七歲吳姓少年,帶回中正所偵辦,吳男坦承涉案,偵訊後依社維法究辦。

  台南市警二分局指出,前晚發現社群網站有網友反應,有民眾攀登新臨安橋塗鴨,警方獲報後前往,發現橋上梁柱約三公尺處被人塗鴨寫「我也登了」,即將違序人十七歲吳姓少年帶回中正所偵辦,並通知吳男母親到所。警訊中吳姓少年坦承違序,但辯稱塗鴨是可以情洗掉的。全案偵訊後依社維法送辦。

  警方指出,社維法第九十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一、污損他人之住宅題誌、店舖招牌或其他正當之告白或標誌者。二、未經他人許可,張貼、塗抹或畫刻於他人之交通工具、圍牆、房屋或其他建築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