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4 22:40:40coolanews

舊台南地方法院列為國定二級古蹟





〔記者林孟翰南市報導〕台南地方法院指出,該院管理之原台南地院建物,經內政部列為國定二級古蹟,原台南地院是一棟極富藝術價值的司法建築,自日治時期以來,有八十七年的歲月是做為司法審判機關使用,歷經十五年局部解體調查、考古、修復工程,將於十一月八日竣工啟用,免費開放民眾參觀,歡迎民眾踴躍參觀。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指出,自民國九十年四月台南地院位於安平區健康路新廈落成啟用後,原台南地院舍建築(台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三0七號),歷經十三年餘的局部解體調查、考古,修復施工期間八五一天、工程費用一億一千餘萬元,終於修復完成,即將於十一月八日竣工啟用,免費開放民眾參觀,並同時舉辦「古蹟風華再現,司法文物特展」系列活動,歡迎民眾參觀。

  開館日為週二至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每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預約導覽及相關資訊請上國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網站查詢(http://tnd.judicial.gov.tw/hs/),或電(06)2956566分機21063、古蹟服務專線:(06)2147173,請民眾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