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0 22:12:24coolanews
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自九月一日起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管理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衛福部修正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有度數之運動防護眼鏡,自九月一日起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管理,台南市衛生局請業者與民眾注意。
衛生局指出,產品包含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例如泳鏡、滑雪鏡、壁球護目鏡及潛水鏡,並自今年九月一日施行。九月一日起,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之製造、輸入、販賣應遵守藥事法規定;販賣業者區分其販賣之產品,應分別遵循以下規範:一、販賣一0五年九月一日前已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之產品,應先依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後,始得販售。
二、僅販賣一0五年九月一日前未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即製造、輸入之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者,尚無需申請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並依衛福部七月二十二日公告,得繼續販賣至一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自一0六年九月一日起,倘經查獲販賣案內產品,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條處理。
衛生局林聖哲局長提醒業者,為使一0五年九月一日起,販賣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者符合藥事法規範,衛生局將積極輔導並稽查現行販售此類商品之業者,例如戶外運動用品專賣店、泳具店、滑雪裝備專賣店等,以期使業者瞭解修正之法規內容並遵循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