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0 00:37:57coolanews
拾荒老嫗誤竊腳踏車吃上官司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一名六十歲從事資源回收的田姓老婦,誤以為被害人所有的腳踏車是要丟棄之物,竟將車子載回家,台南市警一分局據報循線查獲,田婦否認行竊腳踏車,並向被害人說明取得諒解及歸還車子,但因竊盜是公訴罪,警方訊後仍依竊盜罪嫌送辦。
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於九月七日晚間受理許姓民眾報案稱,其腳踏車停放在東區崇德路與崇德二十四街轉角處遭竊,員警至現場附近實施查訪,經調查發現疑似有位資源回收婦人用機車將其腳踏車載走,即循線追查。
據許姓被害人表示,該輛腳踏車平時皆停放在崇德路與崇德 二十四街轉角處,於七日晚間發現該轉角處好像少了一樣東西,這時才驚覺到價值三千五百元的腳踏車遭竊。
員警依據竊嫌相關資料循線積極追查,查出涉案田姓婦人(女、六十歲),平時以資源回收為業。據田女表示,因撿回收經過該處時,看到堆放一大堆的大型家具,在家具旁貼有『已通知環保局清理帶走』的字樣,且家具旁還有紙箱、破衣及一台粉紅色的腳踏車,她誤認為那些家具及腳踏車都是民眾不要的,要請環保局全部載走,所以將廢棄紙箱、破衣及一輛粉紅色的腳踏車徒手搬到機車後座載走。
雖田婦已將該輛腳踏車歸還,並取得被害人諒解,惟竊盜罪實屬公訴之罪,全案經警訊仍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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