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台南市委外拖吊四區執法啟動!
【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自102年起推動停車有序改革四部曲,分別為(一)廣設停車位、(二)擴大收費、(三)委託經營及(四)加強拖吊,以改善大台南地區停車秩序,維護用路人安全,其中,輔助公營拖吊場拖吊能不足的民間拖吊場,將於4月15日起正式上路執勤,交通局呼籲民眾切勿違規停車。以免受罰傷及荷包。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主任秘書熊萬銀表示,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有序改革方案中,廣設停車位方面,已持續闢建路邊、路外停車場格位,並訂定辦法獎勵民間新設停車場;擴大收費方面,已擴大收費路段,對於市區交通繁忙路段實施差別費率,並於火車站與藍晒圖園區等區域實行機車收費,以減少熱區停車位被長期佔用的情形,提高停車位的週轉率。
停車場委託經營方面,目前已有5場公有停車場委外經營,其中海安路地下停車場活化成功,屢屢獲得中央及民眾的肯定,使用率逐節上升;加強拖吊方面,委外拖吊作業已確定自4月15日開始於台南市中西區、北區、東區、仁德區執行,至此停車有序改革四部曲已完整齊發。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目前台南市違規停車取締作業係由台南市警察局依權責處理,違規拖吊亦由台南市警察局公營拖吊場負責執行,因公營拖吊場有拖吊能量不足的情況,經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分析台南市停車現況及違停舉發等資料進行規劃後,於台南市中西區、北區、東區、仁德區辦理委託民間拖吊,其餘33區仍由台南市警察局南區、永康、新營三個公有拖吊場執行拖吊。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強調,民間拖吊車須由執勤員警指揮執行拖吊工作,不得逕自出勤,因此民眾若要檢舉違停車輛,仍須撥110向台南市警察局報案,由警方指派勤務處理。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指出,委外拖吊相關作業將依據契約規範確實執行,違規車輛執行拖吊由現場勤務員警依規定認定,進行拖吊前會廣播或鳴笛預告,車門不會開啟並會貼上封條。
違規停車拖吊的重點執行項目,係依據台南市警察局勤務規劃以下列7項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妨礙他人通行及市容景觀等違規行為列為執行重點:一、「併排停車」;二、「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三、「公共汽車招呼站」;四、「汽車占用機車道」;五、「交叉路口」;六、「人行道停車」;七、「逆向停車」。
此外,台南市警察局列出的委外拖吊範圍拖吊熱區為:一、台南市中西區:北門商場、臺南火車站、五條港、赤崁樓、西門商圈、孔廟、假日花市、五妃廟、臺南大學及武聖夜市。二、台南市北區:好市多、花園夜市、臺南公園、開元市場、成大城及成大醫院。三、台南市東區:成功大學、東寧路商圈、南紡夢時代、後甲國中、國賓影城、東門城、東門路商圈、文化中心及市立醫院。四、台南市仁德區:奇美博物館、仁德交流道周遭商圈及仁德區中山路。
台南市交通局表示,目前委託民間廠商辦理的兩場拖吊場,台南市中北場負責中西區、北區,地址為台南市中西區光賢街28號,電話為06-3583548;東仁場負責東區、仁德區,地址為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77巷12號,電話為06-2675060。另為便利民眾查詢車輛拖吊情況,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建置「違規車輛拖吊查詢服務網站」(網址 http://tow.tainan.gov.tw/),提供民眾查詢車輛拖吊保管情況、領車程序、保管場地址與電話等。
依據「台南市處理各類妨礙交通車輛收費標準」,小型車移置費900元,保管費半日100元;機車移置費200元,保管費半日25元,車輛保管費採半日(12小時)計算,拖吊後二小時內完成領車則免收保管費,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指出,去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加重併排停車等部分違停罰則,呼籲民眾切勿違規停車,以免傷及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