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郭清華宣佈國家公園垃圾場停建
【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台南市政府104年編列2億元經費準備施做城西第四期垃圾場案,台南市議員郭清華、立委黃偉哲服務處、台南市漁權會理事長陳自安共同召開「宣佈國家公園垃圾場停建」記者會。
台南市議員郭清華指出,台南市環保局蒙蔽市議會,當民國98年台江國家公園成立時,第四期垃圾掩埋場用地已屬國家公園範圍內用地,不再是台南市環保局要建垃圾場就能逕行興建,尚需取得國家公園管理處同意,據了解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不會同意在國家公園範圍內的一般管制區讓台南市環保局施做垃圾掩埋場。
104年的預算年度內未動支,無法辦理保留,剩餘預算就必須繳回,即使台南市政府強行保留該預算,在105年度也没辦法動支,按預算法、主計法、審計法最遲在4月底,台南市環保局必須將決算書送達台南市議會、審計處等單位。
台南市議員郭清華宣示刪除砍掉12,000株木麻黃大樹施做垃圾掩埋場之不環境保護垃圾掩埋場工程,同時向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喊話:不要曲從台南市環保局的壓力而同意國家公園範圍內土地施做垃圾掩埋場,而遺留「台江垃圾國家公園」駡名。
台南市政府都發局表示,台南市城西第四期掩埋場用地系於95年6月21日發佈實施「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所劃設;台江國家公園於98年10月15日公告實施時,將該垃圾場用地劃入台江國家公園範圍內,依法歸台江國家公園計畫管制。
出席與會台南市漁權會理監事等義憤填膺指出,在未設置第一、二、三期垃圾掩埋場與焚化爐前,此地魚蝦產量豐富,漁民豐衣足食,現在受垃圾污染,漁獲收益每況逾下,因此不惜拼命阻止非法的台南市城西第四期垃圾掩埋場的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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