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5 20:48:53coolanews
台南市衛生局執行網購食品稽查專案結果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為保障民眾購買網購食品之衛生安全,台南市衛生局於一0四年十月起執行網購食品稽查專案,針對轄內之網購食品製造業者之作業衛生及產品標示加強稽查;共查核十家業者,其中查二家之作業衛生及產品標示不符規定。
衛生局說,作業衛生部分經命限期改正後複查合格;標示部分,其中一家因營養標示「份數」、「鈉」含量非整數,已命業者回收改正;另一家因營養標示格式不符、未標示過敏原警語,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
衛生局長林聖哲,呼籲食品業者之作業務必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產品之營養標示格式應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如產品含有蝦、蟹、芒果、花生、牛奶或蛋成分,亦應標示過敏原警語。
倘查獲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依違反食安法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而查獲標示不符規定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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