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4 22:18:14coolanews

0二0六震災危樓處理問題期許市府縮短處理時程

台南0二0六震災造成慘重傷亡,人命傷亡部分,市府根據相關法規已進行補償處理,但受震災造成建築結構受損部分,才是棘手的問題,是拆?還是補強?都需要經過專業鑑定,處理時程沒有定論,災民何去何從,正考驗市府的處理能力。

  據了解,震災後建築物經專業單位勘查後,屬紅單則應暫時停止使用,須經補強認定後,始得使用並解除標誌或拆除;而黃單則應暫時停止使用,須經排除危險認定後,始得使用並解除標誌。

  有關紅、黃單危險建築修復拆除補助,市府依「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手冊」單價核實計算,凡經四大公會損壞評估採修復者,補助修復費用五十%,最高一百萬元;需拆除者,則依「台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單價核實計算,補助拆除費用五十%,最高一五0萬元。此外,因善款捐輸踴躍,市府以最高補助比例上限,亦即五十%,補助民宅修復及拆除費用。

  目前貼紅、黃單之建築物復建工作,將進入第二階段「損壞評估」作業,已貼單之建築物可逕行委託建築、土木、結構技師等公會辦理損壞評估,作為後續危險建築物之拆除、修繕、補強之辦理參考,該項經費也會由市府善款支應。

  至於老屋健檢部分,市府將針對就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興建之一七六一棟六層樓以上集合住宅,先以善款進行詳評,老屋健檢費用每件六千元,費用由中央補助二百件,其餘一五六一件由市府統一支應,未來再配合中央的整體政策及補助經費持續辦理。

  台南市政府雖積極妥善運用各界捐款,協助災民災後重建工作,惟災損建築之處理,重建或補強過程冗長,並無一定時程,民眾何時才能恢復正常生活難有定論,且財務負擔部分,更是難題,災民焦慮之情可想而知,市府可藉由產官學之力,提出合宜配套辦法,並儘量縮短時程,幫助災民早日重生。